雨过璃净——杂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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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律与良心
作者:admin 时间:2003-05-21 浏览数:0
——张万安
某党员在一次民主生活会上主动检查了自己的“四白”(白吃、白喝、白吸、白拿)问题,并为了解决“四白”问题决心戒酒、戒烟。此事足以表明他廉洁自律的觉悟,因此被领导称为一个有良心的党员干部。 良心是一个道德范畴,它是人们在履行对社会和他人的义务过程中,形成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批评能力。党员干部的良心,是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。正如对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一样,良心也是对干部最基本的道德要求。一个有良心的党员干部,会把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变为一种自觉的意识,从而自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,因此,社会公论总是把自律和良心联系起来。一个有良心的干部,如能做到“衙斋卧听萧萧竹,疑是民间疾苦声;些小吾曹州县吏,一枝一叶总关情。”那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就会很高。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问题,不是召开几次民主生活会便可以解决的。关键在于领导干部本身的自律意识强不强,有没有一个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良知。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心,就是共产主义道德和无产阶级党性的表现,是真正的大公无私,是高尚的良知和民族精神之所在。只有具备了这种良心的干部,才称得上廉洁自律的好干部,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。 |